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关于初步设计概算中其他费用的把握 【摘 要】针对初步设计概算中其他费用选取时存在的易漏、易重复、易多算现象,文章从有用角度分析了北京市初步设计概算中其他费用选取时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初步设计概算;其他费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一、前言 在作初步设计概算时,最难把握的是如何准确确定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其他费用。虽然这一部分的工作量较小,远远不能和工程直接费的计算过程相比较,但是要准确地弄清楚针对某个项目,到底哪些费税需要交而且必须交,哪些费用可以不交,哪些可以先交等工程完工的时候由收费部门酌情退回,哪些费用以前要交现在又已经停止征收的,都需要根据项目本身的特点,依据相关法规加以认真考虑。二、主题 根据长期从事初步设计概算的经验,我发现要准确把握其他费用中的各项费用组成,应当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考虑:该项费用的发布部门;该项费用的适用范围;该项费用的有效期。 下面我们就从这三个方面着手对一些常见的费用进行分析(以北京市为例)。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包括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两项费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是为居住小区服务的公共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费用,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这项费用是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制定并颁布的收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指的是自来水厂、煤气厂、供热厂、污水处理厂建设费。这两项原来是独立的两项费用,政府为了深化城市建设改革,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简化并法律规范有关建设费征收手续,合并征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将这两项费用合并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共同征收。城市基础设施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除实行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且地价款中含基础设施建设费的项目外,建设单位均应根据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本条规定是从 2024 年 9 月开始实行,至今有效。 (二)红线外大市政费用 红线外大市政费用是经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住宅小区用地规划红线以外的道路、供水、雨水、污水、电力、燃气(含生活用气及按北京市政府规定取消燃煤锅炉后供热用燃气)、电信、宽带、有线电视、中水(北京市政府规定新建小区必须做中水管道预埋)、绿化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