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4 年第 10 号) 《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已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经第 8 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部长 杨传堂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路工程设计与施工相融合,提高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推动现代工程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独立桥梁、隧道(以下简称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总承包),是指将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实施的承发包方式。 第三条国家鼓舞具备条件的公路工程实行总承包。 总承包可以实行项目整体总承包,也可以分路段实行总承包,或者对交通机电、房建及绿化工程等实行专业总承包。 项目法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采纳总承包的范围。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对公路工程总承包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总承包合同相关当事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进行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对总承包单位进行信用评价。第二章 总承包单位选择及合同要求 第五条总承包单位由项目法人依法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公路工程总承包招标。 公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应当在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并落实建设资金后进行。 第六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要求: (一)同时具备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二)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能力,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关于勘察设计、施工能力、业绩等方面的条件要求; (三)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四)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第七条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的标准招标文件。 ----------------------------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在总承包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