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促进公路工程设计与施工相结合,提高管理效能,依据《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总承包”),是指将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等工程内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实施的承发包方式。第三条【适用条件】项目法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采纳总承包方式。总承包可以实行项目整体总承包,也可以分路段实行总承包,或者对交通机电、房建及绿化工程等实行专业总承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条【前期准备】采纳总承包的项目,初步设计应加大设计深度,加强地质勘察,明确重大技术方案,严格核定工程量和概算。第五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独立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交项目。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六条【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对总承包项目的监督管理,重点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基本建设程序及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建设各方的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监管;加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的审查及设计变更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对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进行信用评价。第七条【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当依法组织工程建设,加强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管理,负责组织总承包工程招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强化勘察设计管理和地质勘察验收,严格控制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和环保,做好征地拆迁和地方协调等工作,督促总承包单位履行合同义务。第八条【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依据总承包合同,对施工图设计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负总责。负责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法人完成征地拆迁、地方协调、项目审计及交竣工验收等工作。第九条【监理单位】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的项目,监理单位应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总承包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环保、计量支付和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等进行管理,对总承包单位编制的勘察设计计划、采购与施工的组织实施计划、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技术方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等进行审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十条【初设单位】总承包项目初步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根据项目法人要求负责对施工图设计或设计变更进行咨询。第三章 招标投标第十一条【招标要求】总承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