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实施《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意见陕建发[2024]102 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计价规则》)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实施以来,由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各类市场主体积极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和价格形成机制,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了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进一步法律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现就准确实施《计价规则》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 1.工程量清单不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也应作为工程计价、调整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及工程索赔的依据
2.工程量清单应依据《计价规则》、施工图纸、工程现场实际进行编制
招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的完整、准确、法律规范负责
《计价规则》中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的描述主要表现为提 示性,清单编制人应熟悉设计图纸,准确表述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
对于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不同的,应分别编制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若招标人因特别原因确需供应部分材料时,其供应的范围及结算方法应在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明确
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常规的施工方法,根据《计价规则》所列措施项目,实事求是的提出措施项目清单,不得缺项
对于《计价规则》中未列的措施项目,应根据工程实际增列
6.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可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是否列项,若列项应给出相应金额及结算方法
7.招标人一般不得指定分包项目及分包人,若因特别原因确需指定分包者,应列清分包项目及估算金额,同时总承包服务费也应列项
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零星工作项目费,可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是否列项,若列项应 给出相应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数量、规格等相关内容及结算方法
二、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 9.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现的是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