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兴国县城市供水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文本(XG-110103)兴国县城市供水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文本(XG-110103)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兴国县城市供水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XG-1101032024 年 1 月 第一章 招 标 书一、投 标 邀 请经批准,我中心就兴国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城市供水工程计算机监控系统、在线仪表系统、工业摄像监控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均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含安装)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兴国县城市供水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招标书编号:XG-110103四、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进水 PH/T 计、进水浊度检测仪等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项目要求”
五、总控制价:人民币 2739106 元,超过此价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投标商必须是仪表、计算机监控系统专业工程公司或营业执照上有自控项目的公司2、投标商必须具有机电安装二级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
3、投标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商必须具有三年以上承包仪表、计算机监控系统工程的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应出示至少 2 个以上正在使用的、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规模不少于 10 万吨/日水厂工程的仪表、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包括软件)的证明
(投标商必须提供最终用户为该业绩提供的书面证明)
6、投标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监管体系,必须提供 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证明
7、投标商应具有完备的技术人员队伍,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3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