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GMP”是英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法律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 管理制度
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法律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
简要的说,GMP 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
GMP 所规定的内容,是食品加工企业必须达到的最基本的条件
《良好药品生产法律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GMP)是指导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法规
世界卫生组织于 1975 年 11 月正式公布 GMP 标准
国际上药品的概念包括兽药,只有中国和澳大利亚等少数几个国家是将人用药 GMP 和兽药 GMP 分开的
GMP 在中国 人用药方面,1988 年在中国大陆由卫生部发布,称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法律规范,后几经修订,最新的为 1998 年修订版
中国国兽药行业 GMP 是在 20 世纪 80 年代末开始实施
1989 年中国农业部颁发了《兽药生产质量 管理法律规范 (试行)》,1994 年又颁发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法律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1995 年 10 月 1 日起,凡具备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车间)和药品品种,可按申请药品 GMP 认证
取得药品 GMP 认证证书的企业(车间),在申请生产新药时,卫生行政部门予以优先受理
迄至 1998 年 6 月 30 日,未取得药品 GMP 认证的企业(车间),卫生行政部门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