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南昌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业企业诚信行业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推动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提高建筑业企业素养,开展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南昌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由企业自愿申报,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初评推举,报市建委审批
第三条 注册地在南昌市(含各县、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申请参加诚信企业评价
第二章 诚信等级和评价內容第四条 南昌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等级分为 AAA(简称为3A)、 AA (简称为 2A)、A 三个等级
第五条 申报建筑施工诚信企业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诚信经营
2、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无重大上访事件
3、年工程结算收入(产值):企业在年度内应完成《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工程结算收入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招投标环节中无不良行为:无相互串通投标、围标,无违法转包、分包,无恶性价格竞争,在投标活动中无弄虚作假,无伪造事实或证明材料
5、工程质量:年度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率 100%, 无较大工程建设质量事故
特级施工企业每年至少有二个本市工程项目被评为市级以上优良工程,一级施工企业每年至少有一个本市工程项目被评为市级以上优良工程,二级施工企业二年内至少有一个本市工程项目被评为市级以上优良工程,三级施工企业三年内至少有一个本市工程项目被评为市级以上优良工程
6、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年度内所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合格以上 ,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特级 、一级施工企业每年至少有一个本市工程建设项目被评为市级样板施工场地,二级施工企企业二年内至少有一个本市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