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川省 2024 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价管理办法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24]20号),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
内容详见附件 1
第四条 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别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或预算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