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足球比赛规则 一、场地: 二、比赛用球 1、比赛用球应为圆形,它的外壳应用皮革或其它许可的材料制成,在它的结构中不得使用可能伤害运动员的材料
2、圆周不长于70 厘米、不短于68 厘米; 3、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多于450 克,不少于410 克; 4、压力在海平面上等于0
1 个大气压力
球的更换: 1、如果球在比赛过程中破裂或损坏,那么就停止比赛; · 用更换的球在原球破漏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 如果球在开球、球门球、角球、任意球、罚球点球或掷界外球等成死球时破裂或损坏就按照相应的规定重新开始比赛
2 · 在比赛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球
三、队员人数规定: 1、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 11 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
如果任何一队少于 7 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2、在正式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 3 名替补队员
3、在所有的比赛中,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交给裁判员
未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攻防兼备:4231) (标准进攻:433) 3 (4231 VS 532) · 替补程序: 替补队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2、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3、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中线处进场; 4、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 5、从那时起,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补队员终止为场上队员; 6、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7、所有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8、任何场上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
并规定:在互换位置前通4 知裁判员; 9、只有在比赛停止(死球)时互换位置
10、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 人,将不能继续比赛
第四章 队员装备 队员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