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 学校考评操作办法 根据《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确保辅导员工作考核关键绩效指标学校考评部分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每学年执行谈心制的情况”指标 学校考核工作组根据学生在《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生考评表》中第三项指标的评分、辅导员工作平台中谈心记录的数量、文本内容进行评分。每名辅导员谈心记录数量统计、文本内容由学生处教育科提供。 1.评分原则 《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校考评表》中的谈心制评分标准,设置总分为30分,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学生考评结果得分,总分15分,由《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生考评表》中第三项指标的评分折算得分。 第2部分:谈心记录次数统计得分,总分7分,分为5个档次,以辅导员谈心记录次数达到200次(辅导员所带学生低于200人的,以辅导员所带学生实际数)为标准,达到该标准100%以上的为7分,90%—99%的为6分,80%—89%的为5分,70%—79%的为4分,60%—69%的为3分,50%—59%的为2分,50%以下的为1分。 第3部分:谈心记录内容得分,总分8分,学校考核工作组根据全年谈心记录文本内容中辅导员与学生谈心的深入程度及其 2 效果评审得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对应分值分别为8、6-7、4-5、2-3、0-1分。谈心记录次数在 50%以下的谈心记录内容得分减半。 2.评分内容 每学年执行谈心制的情况得分 评分项目(总分30分) 学生考评结果得分 (15分) 谈心记录次数得分 (7分) 谈心记录内容得分 (8分) 二、“每学年执行周记制的情况”指标 学校考核工作组根据辅导员工作平台对辅导员完成周记的数量、质量两项指标进行评分。每名辅导员完成周记的数量统计、文本内容由学生处教育科提供。 1.评分原则 《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校考评表》中周记制评分标准,设置总分为20分,分为二个部分: 第 1部分:周记数量(10分),根据辅导员工作平台中周记制记录的数量评分,能按量完成学校要求周记数的 10分,每少 1篇扣 2分,直至扣满 10分。 第 2部分:周记内容(10分),学校考核工作组根据辅导员全年周记的文本内容进行评分,以周记内容深入学生情况、工作总结认真、经验体会深刻、问题对策到位为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对应分值分别为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