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权胜于公理 在 传 统 逻 辑 中 , 公 理 是 无 法 被 证 明 或 决 定 对 错 , 但 被 设 为 不 证 自明 的 一 个 命 题 。因 此 , 其 真 实 被 视 为 是 理 所 当 然 的 , 且 被 当 做 演 绎 及推 论 其 他 ( 理 论 相 关 ) 事 实 的 起 点 。当 不 断 要 求 证 明 时 , 因 果 关 系 毕竟 不 能 无 限 地 追 溯 ,而 需 停 止 于 无 需 证 明 的 公 理 。通 常 公 理 都 很 简 单 ,且 符 合 直 觉 , 如 “若 a = b, 则 a+c = b+c”。 在 数 学 中 , 公 理 这 一 词 被 用 于 两 种 相 关 但 相 异 的 意 思 之 下 ——逻辑 公 理 和 非 逻 辑 公 理 。在 两 者 之 下 ,公 理 是 用 来 推 导 其 他 命 题 的 起 点 。和 定 理 不 同 , 公 理 ( 除 非 过 多 ) 是 不 能 由 演 绎 原 则 来 推 导 , 也 不 能 经由 数 学 证 明 来 决 定 对 错 , 只 因 为 它 们 是 起 点 ; 公 理 无 法 由 任 何 其 他 地方 推 导 而 来 ( 不 然 它 们 就 会 被 归 为 定 理 ) 。 逻 辑 公 理 通 常 是 被 视 为 普 通 真 实 的 陈 述 ( 如 (A ∧ B) → A) ,而 非 逻 辑 公 理 ( 如 a + b = b + a) 则 实 际上是 在 一 特定 数 学 理 论 ( 如算术) 中 的 规范性质。在 后者 的 意 思 之 下 , 公 理 又可被 称为 “公 设 ”。一 般而 言, 非 逻 辑 公 理 并不 是 一 个 不 证 自 明 的 事 实 , 而 应该说是 一 个被 用 来 推 导 以建构一 个 数 学 定 律的 形式逻 辑 表示式。要 公 理 化一 套知识, 就 是 要 去证 明 这 套知识的 主张都 可以由 一 套少许明 确的 陈 述 ( 公理 ) 推 导 出来 。一 般都 可以有两 种 以上的 方 法 来 公 理 化一 个 给定 的 数学 领域。 那么那些贪官明 知道会 被 抓为 什么却还有那么多 的 人要 贪呢 ? ” 活 着 的 人 明 知 道 会 死 , 干 嘛 求 生 |? 不 是 强 权 的 问 题 , 而 是 公 权 的 问 题 吧 。 老 百 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