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程总承包合同书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三废”达标排放的要求,保护水资源环境,甲方与乙方密切合作,积极进行污染源整治工作,由乙方总承包甲方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实验室污水净化处理系统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实验室污水一体化净化处理系统工程二、工程地点:三、工程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实验室污水一体化净化处理系统工程工艺方案编制、设备原材料采购、非标设备设计与制造、、设备安装工 程、设备安装调试、菌种采购采集驯化、系统工艺调试等工程总承包
四、主要设计参数:1、进水水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实验室废水污水2、污水经净化处理系统处理后,外排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一级排放标准五、工程质量指标:本设备安装达到国家的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六、 承包范围:由乙方负责本污水一体化净化处理系统工程工艺方案编制、工程施工图设计、设备原材料采购、非标设备设计与制造、设备安装工程、设备安装调试、菌种采购采集驯化、系统工艺调试等工程总承包
第二条 甲方工作一、 甲方需提供的设计资料:1、 污水处理站地形图;2、给排水资料;3、 供电资料;4、建设标高资料;5、 污水处理工程处地下管网及电力通讯等资料;6、 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天内
7、 或由甲、乙双方共同勘察现场情况,但该现场为特殊(如埋有通信、电力等设施、管道及其它特殊地质时),甲方必需给乙方提供详细信息及地质勘探报告
二、 开工前甲方应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1、 开工前完成三通一平”工作,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包括移走地面的树木
2、提供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供必要的地下设施及其具体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