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外省进豫建筑施工企业备案须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市场准入规定1
本年度工商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具有建设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近三年来未发生过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接受河南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及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
二、备案程序1
参加公开招标投标或邀请招标投标;2
接受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3
工程项目中标后 15 日内办理工程项目备案
三、投标须提供以下资料:1
企业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和市场信誉情况证明;2
参加公开招标投标(公告)或邀请招标投标(邀请函)相关文件;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加盖企业行政章的复印件;4
企业法人代表对驻豫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机构公证);5
施工企业驻豫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岗位证书、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质检、安全、特别工种等人员的上岗证书及经济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此投标事宜必须由建造师本人办理
四、工程项目备案须提供以下资料:1
企业承接工程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2
企业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和市场信誉情况证明;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加盖企业行政章的复印件;4
企业法人代表对驻豫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机构公证);5
施工企业驻豫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岗位证书、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质检、安全、特别工种等人员的上岗证书及经济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此投标事宜必须由建造师本人办理;外省进豫施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均提供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退还并留存带行政公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