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施工场地评选办法》的通知2024-03-12 16:37 粤建安协[2024]010 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施工场地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同时停止执行省建设厅于 2000 年印发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优良样板施工场地评选办法(暂行)》(粤建管字[2000]144 号)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径向我会反映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施工场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 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施工场地(以下简称省双优施工场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省双优施工场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
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施工场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举
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举
第五条 评选省双优施工场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 申报省双优施工场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法律规范
第七条 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 3000㎡以上(含 3000㎡); (二)小区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