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文档1【精品 word 文档、可以自由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话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根据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话许可证。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三章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施。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人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实行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经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章第一十一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实行的庆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