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昆山圣康建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试行版)为法律规范昆山圣康建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劳务协作队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等法律法规、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昆山圣康建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各项目部的各劳务协作队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二、本制度所指各劳务协作队伍,是指在我公司所承建的各项目部范围内从事土方、石方、混凝土、木工、钢筋工、架子工、水电安装、设备安装、钢结构等一切与工程有关的劳务协作单位
三、各项目部负责本合同段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财务中心均可对项目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项目部各劳务协作队伍应当依法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新工人进场 3 日内将劳动合同签署完毕),明确工资结算方式与具体月工资数额,所有劳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将劳动合同副本提交项目部一份
同时,进场的所有劳务工人必须仔细登记有关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1 份交与项目部存档
五、每月 25 日,各劳务协作队伍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等有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劳务人员书面签认,并按手印
六、项目部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以及劳务队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于每月 30 日向劳务人员发放工资(如无 30 日的,本月最后一日即为工资发放日)
根据各项目部劳务队伍劳工合同而定,如合同签定三个月支付以合同支付时间为准
七、项目部内各劳务人员工资由项目部根据劳动合同注明的工资标准,或劳务协作队伍提供的有关工资计算资料统一造表发放
八、根据公司的要求,各项目部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