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将编制的工程竣工档案(含工程依据性、基础性、勘察、设计、施工、竣工文件材料及竣工图)提请市城建档案馆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档案是否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签章手续是否完备、竣工图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4、工程档案是否整理立卷,立卷是否符合《城市建设档案案卷质量规定》(建设部、建办[1995]697 号)
验收基本合格后,由市城建档案馆出具《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见附件三),方能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否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予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档案(包括地质资料、施工文件材料、检测试验报告、设计变更、竣工图等)不得使用复印件、复写件和易褪色材料书写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 7 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批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