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 等公益事业,从而 促 进公司本身 与 全社会的协 调 、和谐发展
第四 条 公司在经营 活 动中应遵循 自愿 、公平 、等价 有偿 、诚实信用 的原 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 受 政 府 和社会公众 的监 督
不 得 通 过 贿 赂 、走 私 等非 法活 动谋 取 不 正 当利益,不 得 侵 犯 他 人的商标 、专 利和著 作权等知 识 产权,不 得 从事不 正 当竞 争 行 为
第五 条 公司从事经营 活 动中,要 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商 业道德,诚实守信,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第六条 公司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债权人,确保股东及债权人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具体包括知情权保障、受益权保障、股东表决权保障、公平披露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
第七条 公司要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召开股东大会,促使更多的股东参加会议,行使其权利
第八条 公司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