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0 年 9 月国际商会已经完成了《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改,已于 2011年 1 月 1 日发布生效
新版本充分考虑到近十年贸易领域出现的新变化,内容更清晰简洁,操作性和指导性进一步加强,更符合当前贸易实务的需要
与《200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相比,《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更准确地标明了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
对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Rru les2010)发生的重大变化
我们教材还没有做出相应的修改,请大家注意
现在结合新的规定和具体情况,与大家一起讨论
先看如下案例
案例一 我国青海西宁某出口公司于 2010 年 9 月向日本出口30 吨冬虫夏草,每吨50 箱,共1500箱,每吨售价为20,000 美元
FOB 新港,共600,000 美元,即其信用证,装运期为9 月28 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
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 9 月上旬便将货物运至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
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着火,抢救不及,1500 箱全部烧毁
办事处立即通知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 30 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
结果该公司因货源不足,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有效期和装运期延长
案例二 中国清远公司出口一批货物,DAP 术语成交,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2 月 20 日交货
1月下旬,中国清远公司的货物装船驶向目的港
此时买方要求货装船后卖方将全套提单空邮卖方,以便买方及时凭以办理进口通关手续,中国清远公司即以照办
由于海上风浪过大,船舶迟到几天才到达目的港,遭到买方降价要挟,经过争取对方才未予以追究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对卸货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双方发生了争议
最后,由中国清远公司负担卸货费用,但中国清远公司却蒙上了不小的损失
历次修订,为了适应形势变化
在讨论案例之前,我们先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