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道外营养治理标准肠外营养〔PN〕是经静脉途径供给病人所需要的营养要素,包括热量〔碳水化合物、脂 肪乳剂〕、必需和非必需氨基酸、维生素、电解质及微量元素.肠外营养分为完全肠外营养 和局部补充场外营养.目的是使病人在无法正常进食的状况下仍可以维持营养状况、体重增 加和创伤愈合,幼儿可以继续生长、发育.静脉输注途径和输注技术是肠外营养的必要保证. 一.适应证肠外营养的根本适应证是胃肠道功能障碍或衰竭者,也包括需家庭肠外营养支持者.〔一〕肠外营养疗效显著的强适应证1 .胃肠道梗阻2 .胃肠道吸收功能障碍:①短肠综合征:广泛小肠切除>70% - 80%;②小肠疾病: 免疫系统疾病、肠缺血、多发肠屡;③放射性肠炎;④严重腹泻、顽固性呕吐>7 天.3 .重症胰腺炎:先输液抢救休克或 MODS,待生命体征平稳后,假设肠麻痹未消除、无法 完全耐受肠内营养,那么属肠外营养适应证.4 .高分解代谢状态:大面积烧伤、严重复合伤、感染等.5 .严重营养不良:蛋白质-热量缺乏型营养不良常伴胃肠功能障碍,无法耐受肠内营养.〔二〕肠外营养支持有效的适应证1 .大手术、创伤的围手术期:营养支持对营养状态良好者无显著作用,相反可能使感 染并发症增加,但对于严重营养不良病人可减少术后并发症.严重营养不良者需在术前进行 营养支持7-10 天;预计大手术后 5-7 天胃肠功能不能恢复者,应于术后 48h 内开始肠外营 养支持,直至病人能有充足的肠内营养或进食量.2 .肠外屡:在限制感染、充分和恰当的引流情况下,营养支持已能使过半数的肠外屡 自愈,确定性手术成为最后一种治疗手段.肠外营养支持可减少胃肠液分泌及屡的流量,有 利于限制感染,改善营养状况、提升治愈率、降低手术并发症和死亡率.3 .炎性肠道疾病:Crohn 氏病、溃疡性结肠炎、肠结核等病人处于病变活动期,或并 发腹腔脓肿、肠屡、肠道梗阻及出血等,肠外营养是重要的治疗手段.可缓解病症、改善营 养,使肠道休息,利于肠粘膜修复.4 .严重营养不良的肿瘤病人:对于体重丧失三 10%〔平时体重〕的病人,应于术前 7-10 天进行肠外或肠内营养支持,直至术后改用肠内营养或恢复进食为止.5.重要脏器功能不全:①肝功能不全:肝硬化病人因进食量缺乏致营养负平衡,肝硬 化或肝肿瘤围手术期、肝性脑病、肝移植后 1-2 周,不能进食或接受肠内营养者应给予肠外 营养支持〔表 4-2-1〕.② 肾功能不全:急性分解代谢性疾病〔感染、创伤或多器官功能衰竭〕 合并急性肾衰竭〔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