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流程 一、审计原则 客观、公开、公正、平等、实事求是,严格计量、合理定价。合理编制并充分披露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及决算,保证预算、结算、决算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被审核单位的责任,出具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及决算审核报告,并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审核单位的责任。审核报告的真实性是指审核报告应如实反映审核人员的审核范围、审核依据、已实施的主要审核程序和应发表的审核意见。 二、审计方法 在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咨询过程中依照以下依据和方法,运用查询、现场勘测、计算、审阅、分析、核实、延伸等方法,实施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审核人员执行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过程及其结果记录于审核工作底稿,并进行必要的复核。审核结果经审计部门、委托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核对无误后依法出具造价报告。审核报告的合法性是指审核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喀什地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喀署办发[2008]43 号)的规定。我公司和审核人员承办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业务,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条件,并取得了相应的资格。具体作业方法如下: (一)、 在接受委托前,审核人员会了解被审核单位及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并考虑自身能力和能否保持独立性,初步评估审核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如接受委托,我公司与委托人就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的目的与范围,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等事项进行商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审核业务约定书。 (二)、 审核人员会了解所审核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以下情况: 1、工程项目性质、类别、规模、承建方式等情况; 2、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的可获得性; 3、工程材料的供应方式; 4、工程价款结算情况; 5、工程项目预算、结算、决算已审核情况及审核结果的处理; 6、工程项目现场施工条件; 7、建设期内工程预算定额、预算单价、取费标准等的变化情况; 8、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三)、基本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结算、决算审核的范围会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及业务约定书的要求确定。 (四)、审核人员执行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业务,会充分了解被审核单位有关情况和获取审核资格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审核计划,并根据审核过程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