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交易契税提交材料 个人房屋及土地交易契税 一、普通住宅且为家庭首套房(144 平方以下)的: 1、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首套房查档证明(房管局出具,有效期 7 天);购房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还需出具户籍地(省内户籍)家庭首套房查档证明;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已婚且家庭成员在一个户口簿的: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及家庭成员登记卡复印件; (2)已婚但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及家庭成员登记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身(男满 22 周岁,女满 20 周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民政局出具); (4)单身(男 18-21 周岁,女 18-19 周岁):纳税诚信保证书(到办税服务厅填写); (5)不满 18 周岁的: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及其父母、未成年兄弟姐妹登记卡; (6)离婚、丧偶的。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有效期7 天)。 二、普通住宅 144 平方以上的、非家庭首套房、非普通住宅: 1、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二手房交易: (一)卖方(转让方)需提供如下资料: 1、卖方(转让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卖方查档证明(家庭唯一住房的提供) 3、卖方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评估确认书原件(房屋评估所出具); (二)买方需提供如下资料: 1、所购房屋是家庭首套房(144 平方以下)的:(1)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家庭首套房查档证明(房管局出具,有效期 7 天);(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已婚且家庭成员在一个户口簿的】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及家庭成员登记卡复印件; 【已婚但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口簿的】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及家庭成员登记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身(男满 22 周岁,女满 20 周岁)】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民政局出具); 【单身(男 18-21 周岁,女 18-19 周岁)】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纳税诚信保证书(到办税服务厅填写); 【不满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