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武教党校【2011】 20 号 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为建立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无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设置和安排人员原则 根据各部门工作现状和实际,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为依据,在岗位设置上,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的原则,在定人上岗上把好“群众信任、本人乐意、能履职责、方便就近”的原则。 二、具体岗位 岗位设置以党支部为单位,原则上设四大类 10 个岗位,各支部可根据实际设置岗位。 1、事业发展:培训示范岗、服务示范岗、信息咨询岗 2、校务监督:财务监督岗、重大事项监督岗 3、公共事务。治安维护岗、设备设施维护岗、环境卫生巡护岗。 4、思想政治:政策宣传岗、文明新风岗 三、定岗程序和方法 1、在设岗定责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采取党员自愿申报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上岗。 3、方法。一是校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将岗位名称、职数、工作职责向全体党员公布,党员自愿申报岗位,或全体党员民主推荐上岗党员初步人选。二是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择优选配,确保每个岗位的申报人数达到岗位设置数量要求。三是由党总支综合党员自荐、民主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面的情况,确定上岗党员的预备人选,并予以公示。四是召开全校党员大会,由预备人选先发表竞争上岗演说,然后由全体党员投票,确定最终上岗党员。 4、各支部因地制宜,按本支部工作实际确定岗位党员数量,可以一岗多人,也可以一人多岗。 四、教育培训和使用 1、岗前培训。上岗党员确定后,组织他们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着力提高上岗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在岗培训。有计划对上岗党员进行集中轮训,轮训内容主要为岗位所需的政策方针、教育干部培训知识、校务管理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 3、培训合格后,上岗党员与党支部签订责任状,领取“党员上岗证”上岗。 4、上岗党员履行职责是我校工作的有益补充,上岗党员不能代替部门干部行使职权,不代替党校及各部门的工作,各级干部也不能把工作责任推给上岗党员。 五、管理和考核 1、上岗党员实行定期情况交流、定期考核。 2、岗位责任细化、量化后列入考核,上岗党员每半年一次向党员和职工代表述职,由党员和职工代表评议,党总支部组织考核,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