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社保还需要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的4 大原因【摘要】常常听到有人说:“我有社保,不需要 买保险
”而且,我们也确实看到有些人一年到头隔三差五的去医院看病、拿药、住院,年报销额能达到十几万,而且是年年看病年年报销,不像商业保险会有“黑名单”之说⋯⋯所以一些人认为有了社保就足够了,事实是不是这样呢
2009 年广州市 医保 最高报销额度达到33 万元,这的确是个诱人的数目
而一个能享受最高报销额度33 万元的广州城镇职工,社保的年缴费不超过2千元
这和商业保险比较起来,的确便宜很多
难怪现在很多卖商业保险的代理人都建议投保人先买社保,再买商业保险了
但我们可以说,社保是必须的,但是社保不是万能的,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你不幸感冒了住进3 甲类的医院,花费1000 元的医药费,这在社保是得不到任何报销的,因为社保3 级医院的报销起付线是2000 元;如果你花费的是 2500 元,社保会报销,但是只报销起付线以上的那500 元
这样的保险,是不是感觉 " 头重脚轻 "
商业医疗保险 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补充社保的不足
社会保障局的官方人员也曾建议市民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购买商业保险
以下是具体分析:一、为什么说社保是“保而不包”, 商业保险补充才能为医疗保障保驾护航
1)社保不报销 意外伤害 类住院费用
职工医保和社区医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住院医疗费,门诊和因车祸、工伤等意外伤害住院的费用不能报销,对医疗事故不负赔偿责任
而大大小小的意外伤害损失是不可避免的,那这部分保障有谁来承担
2)社保先支出后报销,巨额医药费用谁来垫付
单位和社区的医保都是报销制,是先支出再补偿,得了大病,必须先要有足够的钱去应诊:“住院医疗费达到起付标准以后,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数额达到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四倍时,为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