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乌 鲁 木 齐 铁 路 局 电 务 处电安函〔2024〕7 号关 于 印 发 《 乌 鲁 木 齐 铁 路 局 新 线建 设信 号 设 备 验 收 细 则 》 的 通 知乌鲁木齐电务段,奎北委管段,乌准铁路公司:为做好我局信号设备验收工作,特修定本《细则》,请遵照执行。前发“电安函[2024]28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新线建设信号设备验收细则》的通知”同时废止。—1—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乌 鲁 木 齐 铁 路 局新 线 建 设 信 号 设 备 验 收 细 则1 总则1.1 为法律规范我局新线建设工程验收工作,统一信号设备施工工艺标准,加强建设工程源头管理,全面提高信号设备质量,制定本细则。1.2 总体目标及要求:根据“运基信号(2024)296号文件[ 关于印发《电务设备六个专项整治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 和“运基信号(2024)279 号《关于加强电务设备整治确保提速安全持续稳定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乌—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鲁木齐铁路局信号中修施工工艺标准》,根据统一采纳配套器材、统一执行配套标准、统一推行配套工艺的原则,将中修和标准站整治项目与新线建设项目,同安排、同协调、同实施。1.3 本细则是《铁道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24 J289-2024(以下简称《验标》)的补充,未包含项目根据《验标》执行。1.4 本标准适用于乌鲁木齐铁路局新线建设、既有线的大修、更新改造工程信号设备的验收工作。2 验收依据2.1 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2.2 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2.3 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3—2.4 《铁道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24 J289-2024;2.5 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验收技术标准协议》;3 验收组织3.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工作。3.2 电务处、设备管理单位负责对信号室内、外设备进行验收。4 职责4.1 电务处:(1 )在工程的预可研、可研阶段,根据铁道部相关技术政策[ 铁科技[2024]78号关于发布《铁路主要技术政策》的规定] 及铁道部的其他有关规定,配合铁道部鉴定中心、路局有关部门和设计单位,根据铁道部有关技术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局特点,对设备的制式提出建议,实现新线建设—4—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标准符合铁道部相关技术政策法律规范。(2 )初设阶段,与各建设指挥部、设计院、施工单位结合,对《技术规格书》进行审核、提出建议,确定设备(器材)技术标准、选型。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