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影像资料管理制度1、 施工影像资料管理要求施工影像资料由总工程师主管,各部门部长负责,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摄制,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
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随工程进度同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并按规定移交
工程创优方面的相关影像资料由安质部进行收集、整理并制作
施工进度、施工工艺、过程监控影像资料由现场技术员负责
重要活动、会议等影像资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收集
2、 施工影像资料要求项目部将按工程部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对工程影像资料集中统一管理,以子单位工程作为单元,按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专题内容、拍摄时间进行排序和归档
影像资料是工程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组卷顺序进行排列,并附在其后
影像资料应有文字说明,具体内容包括影像编号、影像题名、拍摄内容简要描述、拍摄时间、地点等
工程竣工后应对影像资料进行后期技术处理,系统第剪辑和编排,并按档案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工程照片或电子文件(数码照片) 影像资料必须图像清楚,数码照片不得低于 200 万像素(大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不低于 3M)
拍摄的角度、方式应能全面反映所验收部位的质量情况,并具有代表性,当拍摄长度等尺寸项目时,应立钢尺进行明确标示和记录,以供追溯
当拍摄空间部位时应从多个角度拍摄记录四个面的质量情况
影像资料在拍摄完成后,要保持一定时期以备查用,在保存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要求:拍摄时应适当多拍几张,选择较清楚,能准确反映现状的影像保存
保存时应对影像资料进行分类、排序、并写出间接说明
影像资料应与施工资料对应存放,客观准确地反映现场的实际情况
3、 场地交接在办理场地交接时,场地移交单必须附图,技术人员负责拍摄工作,主要拍摄内容为:对移交场地的全貌进行拍摄,拍摄现场移交时场地内存在问题、现场遗留物,拍摄时应注意将参加人员拍摄在其中
4、 施工过程各基地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