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参考资料(标准规程部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参考资料(标准规程部分)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目的]为了劳动安全管理以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的需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由国家标准局1986年5月31日发布,自1987年2月1日实施。标准共分六章,二十五条,包括:1名词、术语;2事故类别;3损害分析;4损害程度分类;5事故严重程度分类;6伤亡事故的计算方法。[使用范围]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名词、术语]1.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以下简称损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2.损失工作日——指被损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3.临时性失能损害——指损害及中毒者临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损害。4.永久性部分失能损害——指损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损害。5.永久性全失能损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损害。 [事故类别]1.物体打击、2.车辆损害、3.机械损害、4.起重损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它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它损害。[损害分析的内容]1.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的部位。包括颅脑、面颌部、眼部、鼻、耳、口、颈部、胸部、腹部、腰部、脊柱、上肢、腕及手、下肢、踝及脚等15个类别33个部位。2.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包括电伤;挫伤、轧伤、压伤;倒塌压埋伤;辐射损伤 ;割伤、擦伤、刺伤;骨折;化学性灼伤;撕脱伤;扭伤;切断伤;冻伤;烧伤;烫伤;中暑;冲击伤;生物致伤;多损害;中毒等18个类别。确定的原则为:A.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全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B.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损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损害”。3.起因物: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4.致害物:指直接引起损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5.损害方式: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6.不安全状态: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7.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起因物]: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27类):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起重机械;泵、发动机;企业车辆;船舶;动力传送机械;放射性物资及设备;非动力手工具;电工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