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摘要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二者是辨证统一的,能够合理地将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二者进行结合,是金融监管能保证金融创新朝着正确的轨道发展的保障,同时也是金融创新成为金融发展的持续动力的源泉所在
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伴随着全球化金融业的巨大发展,市场上金融的自由化发展愈演愈烈,金融创新也是不断翻新,以前老旧的银行监管体制已经开始不能满足当前金融业的变化形势,这必然将会给金融监管造成一定影响,更有甚者导致其严重失灵,进而造成金融危机不断出现
这将会给银行监管和金融安全网带来严重的后果,进而产生了严重的金融风险,并给企业造成巨额损失,同时也将造成给银行乃至金融业自身监管成本增加
关键字:金融创新,金融监管,辩证关系,现状,对策引言由于 2001 年我国加入 WTO,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步伐越来越快,这给我国金融监管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带来的性的挑战
为了弥补我国金融业与国际金融业之间的差距,我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我国金融业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在会上制定并修改了《银行监管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法》等较为重要的相关金融法律
通过这些法律给我国金融银行业的有效合理告诉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较为合理的平台,但是我们还是不能仅仅通过这就说我国发银行法律体系已经开始完善起来,已经能够满足我国经济的发展
由此可见,我国银行和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仍然不科学和合理,所以在该方面仍拥有较大的改进空间
金融监管体系,又称监管体系,是指一国在中央政府领导下,对商业,专业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进行宏观调控,监督,管理的制度,机构和组织,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在我国行使监管职权的机关有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
其中,人民银行是监管体系中的主体
比较完善的、理想的金融监管体系,应是一种独立、开放、统一的体系,即完全脱离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和地方政府领导的直属国务院的金融监管体系,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