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土地补偿新标准 (一) 征地补偿 1 、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 .3 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 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 5 万元。 2 、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 .8 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 .9 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 5 .6 万元。 3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 3 .8 万元。 4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 3 .6 万元。 5 、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 .1 万元。 (二)其他税费 1 、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 2 元计算。 2 、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 1 万元计算。 3 、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 3 %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 、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 4 0 0 0 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 、告知征地情况。2 、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 、组织征地听证。 4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5 、公开征地批准事项!6 、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 、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 3 3 0 0 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 2 8 0 0 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 2 4 0 0 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 1 9 0 0 元。 2 、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 9 2 0 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 1 6 5 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 4 6 0 0 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 1 9 0 —3 0 0 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 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 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 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 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 元。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 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 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 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 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 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 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 元。 坟每座补偿5000 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 万元。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 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 元; 4—13 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 元; 14—20 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