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职称评审 报 名 手 册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制) — 1 — 前 言 为实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评审材料必须做到规范统一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单位组织成立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7人以上),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意见,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进行民主评议,公示评议推荐结果; (五)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六)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七)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
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臵张贴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中的“单位意见和单位核实意见”栏中明确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上报”,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推荐上报;(签署意见部分及年月日必须填写,不得空缺) (八)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一式两份(1份放入评审材料袋中,1份由县区或主管部门统一保管),签字部分不得用印章代替; (九)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必须在 — 2 — “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中签署“经审核,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的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签署意见部分及年月日必须填写,不得空缺) (十)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上报,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