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租赁合同标签版本简单要点流出方(甲方)将其享有林地使用权的林地租赁(转包)给流入方(乙方)用于开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林地租赁合同文本甲方(流出方):;地址:乙方(流入方):;地址: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 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 本着自愿、 平等、 公开、 合法、 有偿的原则, 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转包(租赁)山林的状况序号林权证号坐落小地名面积林种树种蓄积量(株数)四至东南西北1 2 3 4 合计合计转包(租赁)面积(大写):亩
二、转包(租赁)期限及用途转包(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转包(租赁)的期限不得超过该山林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转包(租赁)山林的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转包(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转包(租赁)价款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依法取得山林经营权的转包(租赁)价款
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租赁)山林,制止乙方损坏转包(租赁)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按时交付约定转包(租赁)的山林
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
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
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包(租赁)价款
山林转包(租赁)期间,乙方将山林进行再流转,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转包(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租赁)的山林或者协商继续转包(租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到期后森林、林木、林地和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等事项的处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