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方案为实施好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目标,发展乡域特色产业,有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新
二、实施范围20XX年——20XX年完成全乡1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其中20XX年完成全乡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三、实施原则(一)农户自愿原则
充分尊重农民自愿,不得强迫命令,不搞强推强退
(二)因地制宜原则
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村自然条件实事求是,适地适树,本着“一村一业、集群发展”,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相结合,引导农户林药、林草结合,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实行以短养长、长短结合,增加农民收入
(三)谁受益,谁负责原则
此次退耕还林实施过程及退耕还林后续管理中,各村(社区)要加强指导和监管,与农户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树苗栽植,管护责任,实现受益农户自觉栽植,自觉管护的退耕还林机制,对栽植不按技术要求不规范栽植,管护不到位,擅自毁林还耕的农户不得享受国家有关补助资金
(四)不得重复退耕原则
上一轮退耕还林已退耕地、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不得纳入此次退耕范围
四、新一轮退耕还林相关配套政策(一)资金补助政策
退耕还林每亩补助5年共计15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200元每亩,中央预算内种苗费300元每亩;分三次兑现,第一年800元每亩(含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每亩、第5年400元每亩
第1页共3页(二)创新经营实施主体
可在尊重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依法依规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形式,将退耕还林地向专业大户,家庭林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由新型经营主体等承包流转实施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必须兑现给原土地承包经营户
(三)统筹整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