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大队指挥中心弱电工程项目合同甲方编号:乙方编号: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 法定代表人: *** 为完成 弱电系统集成工程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乙方根据工程的建设目标和内容,负责系统的集成实施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名称1
1 项目名称:省市大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二、项目地点2
1 项目地点:省市三、合同金额3
1 本合同含税总金额 (人民币): 肆佰柒拾万元整(小写)¥4700000
00元,乙方开具等额服务业专用发票
(本合同总金额为暂估价,如项目需求发生变更,则以双方共同确认后的清单内容及金额为准,作为结算依据),具体金额详见合同附件《大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报价清单》
2 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金额作相应调整:3
1 应甲方的要求设计发生重大变更;3
2 系统建设中甲方增加或减少建设项目;3
3 实际采购过程中,设备和服务采购价格发生变化;3
4 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设备等其它费用的变化
四、项目建设时间安排4
1 本项目总工期: 90 个日历天4
2 在项目所有软硬件设备到货后 20 天内完成该系统的集成调试工作
3 乙方完成所有集成工作后 10 天内 , 乙方提出申请并由甲方组织完成项目验收,通过甲方确认的 《弱电系统集成工程项目系统技术方案书》、《弱电系统集成工程项目配置清单》作为本项目的验收依据
4 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至此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报告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4
5 项目通过验收(以签收验收合格报告书为准)后,开始进入1 年的免费技术服务期
6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字同意,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