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企业标准Q/HNGD 2207.1-2024 基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2024-07-30 发布 2024-08-01 实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发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Q/HNGD 2207.1—2024前 言 本标准由分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分公司工程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工程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堂礼。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陈泽锦、贾文龙、张治频。 本标准批准人:郑祥云本标准由分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和安监室负责解释。I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企业标准基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Q/HNGD 2207.1-2024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华能广东分公司基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职责与职权、安全目标管理、工程安全与施工总平面管理、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安全例会与安全检查、施工施工场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施工用电管理、施工合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参加华能广东分公司二期扩建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2 引用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DL5009.1-2024)《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原国家电力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工程建设职业安全健康控制程序》《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控制程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程序》3 管理职能3.1 机构3.1.1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本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成立华能汕头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基建安委会),华能广东分公司经理为基建安委会主任,分管基建副经理为基建安委会副主任,安委会由华能广东分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监理单位和主要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授权的人员参加,负责华能汕头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3.1.2 基建安委会成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3.1.3 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华能广东分公司工程部、安监室以及监理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和安全协议书。施工单位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必须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监察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3.2 基建安委会的职责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2.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