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成都市巅峰瑞业幼儿园装饰 工程 (施工班组现场管理制度)为了提高施工质量,确保施工进度,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施工队的积极性和制造性,强化施工队内部管理,使各施工队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进展扩大,特制订本制度:1、施工现场第一负责人为工长,工长外出时要指定代理人,如出现无人负责现象罚款 300元/次
2、施工现场用电时,工长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电工必须按电气施工标准进行操作,违者罚款 100 元,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是在公司注册登记的人员,如发现雇用非注册人员,将责令其工队停止工作,并处工长每人每次罚款 20 元
上班未穿工作服和佩带工作牌者不能进入现场施工作业
4、施工现场禁止非施工人员留宿,违者罚款 200 元/次
5、工作时间禁止饮酒,违者令其停止工作,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工长自己负责
6、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要遵守公司员工礼仪法律规范,对客户要有礼貌,禁止与客户争吵
7、如现场无人值班,施工负责人在每日下班时应断水断电,违者罚款 100 元,如造成重大损失的,工长须负全部经济责任
8、工长(代理人)有直接向公司最高领导反映情况、意见的权力
9、施工中必须遵守施工进度,耽误工期每天罚工程总价 1%,因工程增项变更延误工期应填好误工表,经项目经理签字备案,否则按误工处罚
10、工作中不文明言行者罚款 50 元/次
11、工长应准时参加公司组织的有关工程的会议,迟到者罚款 50 元/次,无故不参加者罚款300 元
1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工艺流程、工艺标准、设计要求施工,违者罚款 200 元并限期整改,如造成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13、由于施工工艺及施工质量引起的罚款,当月罚款 500 元,罚款超过 1000 元,按解除合作合同处理,所有质保金在最后一个工程保修期到期后归还
14、不按指定工艺做法、工艺标准、设计要求施工的,罚款 200 元,并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