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 1 —精品 word 文档可以编辑(本页是封面)【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黔建施通〔2024〕271 号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州、地)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省属及中央在黔建筑施工企业,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建设厅制定了《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4 年 7 月 15 日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由省建设厅统一组织开展。— 2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函告省建设厅。 附件:1.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定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筑 安全生产 通知抄报:建设部。抄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建设厅办公室 2024 年 6 月 15 日印共印 100 份附件 1— 3 —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应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担任相应职务。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