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 导 干 部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 本 表 须 由 领 导 干 部 本 人 亲 笔 填 写 ) 报 告 人 (签名) 单 位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阅 签 人 (签名) 阅签日期 年 月 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 2 0 1 7 年 制 填 表 须 知 1 . 本 表 须 由 领 导 干 部 本人亲笔填写
填 写 前 请 认 真 学 习 《 领 导干 部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规 定 》 和 《 领 导 干 部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报 告 查 核结 果 处 理 办 法 》, 阅 读 本 须 知 和 表 内 每 一 事 项 表 格 下 方 的 填 写 说 明
填 写 时 书 写 要 工 整 , 字 迹 要 清 楚 , 并 在 封 面 和 承诺书上签名, 填 报日 期 具 体 到 日
2 . 领导干部须实事求是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 . 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了修订,2017 年集中报告时,须按首次填报要求填写
以 后 每 年集 中 报 告 时 , 填 写 变 化 情 况
4 . 本 表 中 所 称 “子 女 ”, 包 括 领 导 干 部 的 婚 生 子 女 、非婚 生 子女 、养子 女 和 有 抚养关 系的 继子 女
所 称 “共同生 活的 子 女 ”, 是指领 导 干 部 的 未成年 子 女 和 由 其抚养的 不能独立生 活的 成年 子 女
未成年 子 女 是指不满 1 8 周岁的 子 女 ;不能独立生 活的 成年 子 女 , 是指不能辨认 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 自己行为的 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人 , 以 及无劳动能力或者无稳 定 收 入 , 不能独立生 活的 成年 子 女 等
5 . 本 表 中 需 要 填 报 金 额 的 事 项 , 均 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