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 江 省 未 来 社 区 试 点 创建指南 根据《浙江省大湾区建设行动计划》,以及袁家军省长对《我省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思考和建议》作出的“先行试点,大胆探索”批示要求,加快在全省形成“成熟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未来社区试点创建格局,掀起聚焦改善大民生、驱动大投资、带动大产业、促进大转型的未来社区建设热潮,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小康,特制订本指南
一、创建要求 ( 一 ) 创 建 类 型
一是重点实施改造重建类,以70~90 年代老旧小区为主体,统筹交通疏解和环境承载能力,按照政策处理难度小、改造需求强、居民意愿高、资源整合潜力大、短期周转安置条件成熟等要求,选择试点;二是适度推进规划新建类,在TOD 开发条件优越地段,按照人口集聚潜力大、产城融合度高等要求选择试点
( 二) 建 设规模
试点社区选择原则上以小学学区为规划单元,可以是单个居住小区,也可以是毗邻小区集群,不宜过小也不宜过大,综合考虑社区资源配置规模效应和服务效率、交通组织等因素,确定试点项目
( 三) 开发强度
创新容积率评价管理办法,以小学学区范 2 围作为未来社区建设管理的基本单元,科学合理确定地块容积率,由开发商提出规划建设方案,并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经政府组织审查通过后,容积率可在学区范围内适度转移或奖励提升,实现弹性管理
( 四 ) 资 金 平 衡
以社区运营实现“零物业费”为目标,按照全周期资金内部平衡要求,改造重建类以容积率调节为手段,以安置用房、对外销售商品房、公共服务用房结构合理化为途径,以社区为管理单元、学区为规划单元,创新社区运营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实现资金平衡;规划新建类,以政策创新降低用地成本、提高综合配套要求,约束开发商落实未来社区建设标准
( 五) 建设内涵
试点社区应充分把握未来社区空间布局集约合理、功能复合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