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全国二卷 一、现代文阅读(36 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 小题,9 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 题 所谓“被遗忘权”,即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数据控制者永久删除有关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有权被互联网遗忘,除非数据的保留有合法的理由。在大数据时代,数字化、廉价的存储器、易于提取、全球性覆盖作为数字化记忆发展的四大驱动力,改变了记忆的经济学,使得海量的数字化记忆不仅唾手可得,甚至比选择性删除所耗费的成本更低。记忆和遗忘的平衡反转,往事正像刺青一样刻在我们的数字肌肤上;遗忘变得困难,而记忆却成了常态。“被遗忘权”的出现,意在改变数据主体难以“被遗忘”的格局,赋予数据主体对信息进行自决控制的权利,并且有着更深的调节、修复大数据时代数字化记忆伦理的意义。 首先,“被遭忘权”不是消极地防御自己的隐私不受侵 犯 ,而是主体能 动地控制个人信息,并界 定 个人隐私的边 界 。进一步 说 ,是主体争 取主动建 构 个人数字化记忆与 遗忘的权利。与 纯 粹 的“隐私权”不同 ,“被遗忘权”更是一项 主动性的权利,其 权利主体可自主决定 是否 行使该 项 权利对网络 上已 经被公 开 的有关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是数据主体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所享 有的排 除他 人非法利用 的权利。 其 次 ,在数据快 速 流 转且难以被遗忘的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对调和人类 记忆与 遗忘的平衡具 有重 要的意义。如 果 在大数据时代不能 “被遗忘”,那 意味 着人们容 易被囚 禁 在数字化记忆的监 狱 之 中 。不论 是个人的遗忘还 是社 会 的遗忘,在某 种 程 度 上都 是一种 个人及社 会 修复和更新 的机 制,让 我们能 够 从 过 去 经验 中 吸 取教 训 ,面 对现实 ,想 象 未 来 ,而不仅仅被过 去 的记忆所束 缚 。 最 后 ,大数据技 术 加 进了人的主体身 份 的“被数据化”,人成为数据的表 征 ,个人生 活的方 方 面 面 都 在以数据的形 式 被记忆。大数据所建 构 的主体身 份 会 导 致 某 种 危 险 ,即“我是”与 “我喜 欢 ”变成了“你 是”与 “你 将 会 喜 欢 ”。大数据的力量可以利用 信息去 推 动、劝 服 、影 响 甚至限 制我们的认 同 ,也 就 是说 ,不是主体想 把 自身 塑 造 成什 么 样的人,而是客 观 的数据来 显 示 主体是什 么 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