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 导 干 部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本表须由领 导 干 部 本人亲笔填写) 报 告 人 (签名) 单 位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阅 签 人 (签名) 阅签日期 年 月 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 2 0 1 8 年 制 填 表 须 知 1 . 本 表 须 由 领 导 干 部 本人亲笔填写
填 写 前 请 认 真 学 习 《 领 导干 部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规 定 》( 以 下 简 称 《 规 定 》) 和 《 领 导 干 部 个人 有 关 事 项 报 告 查 核 结 果 处 理 办 法 》, 仔 细 阅 读 本 须 知 和 表 内 每 一 事项 表 格 下 方 的 填 写 说 明
填 写 时 书 写 要 工 整 、清 楚
封 面 和 承 诺 书要由本人亲笔签名
填 报 日 期 具 体 到 日
2 . 首 次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的 领 导 干 部 , 在 填 写 时 应 报 告 每 一 事项 的 具 体 内 容
继 续 填 报 的 领 导 干 部 , 应 按 照 每 一 事 项 表 格 下 方 的填 写 说 明 , 属 于 延 续 性 的 内 容 , 分 别 填 写 是 否 有 变 化 , 如 有 变 化 ,应 报 告 相 应 的 变化具体情况
3 . 本 表 中 所 称 “子 女 ”, 包括领 导 干 部 的 婚生子 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 女 和 有 抚养关 系的 继 子 女
所 称 “共同生活的 子 女 ”, 是 指领 导 干 部 的 未成年子 女 和 由 其抚养的 不能独立生活的 成年子 女
未成年子 女 是 指不满 1 8 周岁的 子 女 ;不能独立生活的 成年子 女 , 是 指不能辨认 自 己 行 为 或 者 不能完 全 辨认 自 己 行 为 的 无 民 事 行 为 能力 人或 限 制 民 事 行 为 能力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