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法 院 版 : 医 疗 损 害 责 任纠纷 10 大案例详解+裁判要点 3 月26 日,北京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侵权责任法》实施八年来的医疗纠纷案件审理情况以及延伸审判职能、创新医疗审判机制、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措施,发布《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白皮书》,同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和维权提示。以下内容摘自发布会实录,包括十大典型案例的裁判要点和案例详解、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白皮书主要内容。 十大案例裁判要点 01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已支付的医疗费赔偿认定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医疗费赔偿应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为准,即实际支付的医疗费数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就先行支付的医疗费,有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向第三人追偿相关医疗费用。 02 . 医疗过错行为的举证责任分配 患者主张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应当由患者承担相应举证责任,且患者非因合理理由拒绝配合鉴定,其应承担相应不利 后果 。 03 . 缺 陷 出 生 情况下医方 责任的认定 在医疗机构对 婴 儿 畸 形 出 生 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就其医疗过失行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合理范 围 内赔偿医疗费等 损失。但 先天 缺 陷 系 自身 发育 不良 所 致 ,并 非医疗机构医疗行为导 致 的人身损害后 果 。 04 . 侵犯 患者知 情权的认定 知情权是患者在医疗诊治中的重要权利,知情权主要表现在患者对自身疾病、治疗方式、手术风险和利弊、预后结果有权利知悉。医院在术前沟通中对患者术中风险告知不足,对患者知情权构成侵犯。 05 . 医院是否尽到高度审慎注意义务的认定 医院对病理片的描述应客观充分,且对于某些特殊疾病,为提请患者注意异常情况应采取排除可能性的检查,若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上述义务,存在过错,属于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06 . 急救送诊行为的认定 急救中心的转诊行为应符合“就近、救急、就救治能力并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只要符合上述原则的转诊行为应为无过错。 07 . 病历不完整的责任认定 医疗机构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客观真实完整的病历,出现拒绝提供的情况时,应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推定医院存在过错。 08 . 不及时转诊的责任认定 当患者出现所在医疗机构不能处理的危重情况时,医院不及时转诊,造成病情延误,应承 担 相 应责任。 09 . 胎 儿 娩 出即 为死 体 时损 害 赔 偿 范 围 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