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第 1 章总则第 2 章术语和符号2.1术语2.2符号第 3 章系统设计第 4 章系统指标第 5 章工作区第 6 章配线子系统第 7 章干线子系统第 8 章设备间第 9 章管理第 10 章建筑群子系统第 11 章电气防护、接地及防火第 12 章安装工艺要求12.1一般规定12.2设备间12.3交接间12.4电缆12.5工作区第 13 章本规范用词说明第 1 章总则第 1.0.1 条为了适应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社会需求,配合现代化城市建设和信息通信网向数字化、综合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搞好建筑与建筑群的电话、数据、图文图像等多媒体综合网络建设,制定本规范。第 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的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第 1.0.3 条综合布线系统的设施及管线的建设,应纳入建筑与建筑群相应的规划之中第 1.0.4 条综合布线系统应与大楼办公自动化(OA)、通信自动化(CA)、楼宇自动化(BA)等系统统筹规划,按照各种信息的传输要求,做到合理使用,并应符合相关的标准。第 1.0.5 条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要求,进行综合布线系统设施和管线的设计。工程设计必须保证综合布线系统的质量和安全,考虑施工和维护方便,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第 1.0.6 条工程设计中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未经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第 1.0.7 条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 2 章术语和符号2.1术语第 2.1.1 条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 gnericcablingsystemforbuildingandcampus 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传输网络。它既使话音和数据通信设备、交换设备和其他信息管理系统彼此相连,又使这些设备与外部通信网络相连接。它包括建筑物到外部网络或电话局线路上的连线点与工作区的话音或数据终端之间的所有电缆及相关联的布线部件。第 2.1.2 条配线子系统(水平子系统)horizontalsubsystem配线子系统由信息插座、配线电缆或光缆、配线设备和跳线等组成。国外称之为水平子系统。第 2.1.3 条干线子系统(垂直子系统[backbonesubsystem干线子系统由配线设备、干线电缆或光缆、跳线等组成。国外称之为垂直子系统。第 2.1.4 条工作区 workarea工作区为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独立区域。第 2.1.5 条管理 ad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