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医疗安全奖惩规定红头文件关于修订XX县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安全奖惩规定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医疗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及人员对医疗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有效预防、杜绝医疗差错、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院工作稳定、有序、快速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和医院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XX县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安全奖惩规定》,具体如下:一、强化纠纷预防措施1、各科室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严格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防医疗差错、纠纷及事故的发生
2、各科室加强专业技术业务学习,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加强新技术、新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技术指南,严防技术事故的发生
3、各科室应加强医患沟通,提升服务质量,协调医患关系,严防责任事故的发生
4、各科室应提高及时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能力,对可能出现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把不良事件消灭在萌芽中
二、规范纠纷处理流程1、科室发生医疗纠纷后,及时上报医务科,并及时查明原因,本着对医院和患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进行处理,争取在科室内部得到妥善处理
2、科室内不能调解的纠纷,由医务科进行调处,科室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初步结论和处理意见,科主任与当事医师全程陪同,积极协同医务科进行调处
3、医务科不能调解的纠纷,将通过县医调处、医学鉴定、司法鉴定等途径处理
第1页共16页4、医疗纠纷处理完毕后,由学术委员会召开医疗事故分析会,明确原因,分清责任,认定责任人,及时按照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三、惩罚1、出现医疗纠纷的科室,取消当年先进科室、先进科主任、先进护士长等评选资格(科室自行解决且医院无经济赔偿除外)
2、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