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运营合作协议甲方:××××经济贸易服务中心负责人:××××地址:××××乙方:江苏××××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背景:甲方为切实做好洛社县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探索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乙方系服务外包平台提供商与运营商,拥有相关经营资质与专业团队的拟上市公司,是一家拥有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省级重点软件产品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双软”企业。拥有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运作以建设、 运营及推广洛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为目的。 通过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实现集中统一的管理平台,实现高效统一的的管理提升××××集中的采购的效率和效益。鉴于:甲方,已充分得到上级部门主管的批准及授权,委托乙方组织管理实施建设洛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并签署本协议。据此: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建立洛社海外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及运营推广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第一章合作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出资建设及运营洛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完成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的相关系统建设。第 2 页 共 5 页2.甲方协助乙方提供海关、国检、国税、外管等部门与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套等服务便利。3.合同双方确认,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费用总计人民币150 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平台规划、设计及软、硬件费用等。4.双方确认:由乙方提供的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及行业解决方案(若有)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双方的合作不改变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属。第二章费用结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电子商务平台软件开发费用人民币 2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合同双方确认:甲方允许乙方向甲方所辖区域内的企业按订单交易的6%收取服务费,甲乙双方利润分成比例为:电子商务平台所产生的订单交易服务费收入的 6%,甲方 2%,乙方 4%,如乙方未收回平台建设的150 万元费用甲方不参与利润分成,待乙方收回所有平台建设成本费用后,甲方的2%分成费用再分配给甲方。3.合同双方确认:甲方允许乙方向甲方所辖区域内的企业单独收取(除上述第2 条)电子商务平台的市场推××××管理等服务费用。4.每个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