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组织架构与编制管理规定第一条人事招聘 / 任免/ 调动/ 薪资/ 离职(辞职 / 劝退)权限1
集团各职能部门、 各项目公司、专业公司所有人事权限, 按《审批权限及流程》表中的规定执行
各项目公司成本控制、 财务部门人员的任免, 均按集团相关垂直管理规定要求,及《审批权限及流程》表中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组织架构集团各职能部门、 各项目公司、专业公司的组织架构、定编定岗及岗位职责的制订和调整,按《审批权限及流程》表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人员编制1.人员编制方案包括:组织架构、部门岗位设置、岗位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描述)
2.为保证各项目公司和职能部门业务开展,各公司于每年6 月末、12 月末编制半年度本公司定编定岗计划,提交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报集团领导审批
3.定编定岗一经审批确认,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无论任务发生调整,还是集团组织架构与定编定岗原则发生变化而进行的调整,须以《人员编制增减申请表》形式上报集团审批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一条招聘权限按《审批权限及流程》表中规定执行
第二条招聘录用资料1
个人简历、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评估表; 2
个人学历、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3
签署《入职承诺书》、《保密协议》、与原单位解除 / 终止合同证明;4
领取《员工手册》、录入考勤指纹、办理工牌、手机入网;5
出纳要求具有当地户口或父母及家庭在当地居住2 年以上,且在当地具有固定居所,并办理担保
第三条录用要求1
年龄须在 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须报集团人力资源分管领导批准
通过背景调查及体检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1) 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者;2) 被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3) 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4) 其他不合乎国家法律和公司相关规定者
新员工录用由所在单位直接上级负责入职辅导工作
第四条录用亲属管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