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集团制〔 2005〕94 号关于印发《中国xx 集团公司小型基建、技术改造及大修工程审计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为规范集团公司小型基建、技术改造 ( 5000 万元以下)及大修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降低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2004 年第 8 号令)及有关规定,制定《中国xx 集团公司小型基建、技术改造及大修工程审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 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国 xx 集团公司小型基建、技术改造改及大修工程审计办法二OO五年六月二十四日主题词 :集团公司工程审计办法通知中国 xx 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5年 6 月 24 日印发附件:中国 xx 集团公司小型基建、技术改造及大修工程审计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中国xx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小型基建、技术改造(5000 万元以下)及大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集团公司工程项目计划的顺利实施 , 降低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2004 年第 8 号令)、《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 2003 年第4 号令)和《中国xx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由集团公司审批或有集团公司直接出资的小型基建项目和列入集团公司年度计划的生产性技术改造及大修项目的审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工程项目审计,应当检查和核实下列情况:(一)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情况;(二)工程投资规模、建设标准的合规性;(三)合同管理、招投标、监理制的执行情况;(四)工程造价、财务收支及物资采购情况;(五)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六)工程竣工验收、工期、质量、安全及完工后评价情况。第四条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情况审计,主要包括:(一)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是否符合《中国xx 集团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国xx 集团公司技术改造管理办法》 、《中国xx 集团公司设备检修与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二)工程项目决策、立项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第五条投资规模及建设标准的审计,主要包括:(一)工程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的变更,是否履行报批程序;(二)工程项目是否有擅自改变设计、扩大规模、提高标准的情况。第六条合同管理、招投标、监理制执行情况审计,主要包括:(一)合同管理制1.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是否符合《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