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第三十五中学教职工考勤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学校管理,振奋教职工精神,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经学校研究决定参照校发【20XX】5号《关于重申学校请假制度和修改出门证制度的通知》制定考勤办法如下:学校实现三级考勤
备课组、年级组(处室)和校办公室,上、下班时间的考勤工作由各年级组备课组长、年级、、处室主任负责,校办公室、学校领导不定期查岗
出勤记录由年级组长和部门主管领导每周统计一次,交办公室,办公室每周公布,每月汇总
考勤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与评先、评优、年终考核结合,年终对出全勤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1、学校实行坐班制,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下早上没有早自习的教师要求早自习下课前到校,上午放学最后一节课没课教师可提前二十五分钟离校,下午第一节没课教师第一节上课铃响到校(男教师年满五十八,女教师年满五十三可晚来半小时),下午放学没课教师可提前二十分钟离校
2、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能到校上班,无论因公因私、无论时间长短都必须请假
无论什么原因上班时间出入校门,均需经年级组长或部门领导许可,签出门证在传达室登记方可出门,无条或不登记外出者按旷工处理
因早自习辅导没吃早饭的教职工可以在第三节上课之前外出吃早饭,时间限定在45分钟以内
3、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时间自批准时间开始至销假时间止,只请不销以旷工论处
半天内的请假由部门领导批准,半天以上二天以内的请假由分管校长批准,二天以上的请假由校长批准,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所有请假都必须到办公室登记备案,以便统计
4、半天以内零星假每月累计允许8小时,超过则按病事假考勤办法办理
5、所有请假必须申明理由、明确时间、安排好工作,经学校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一般不允许电话或请别人代请假,不接受事后申述
当天有课或有监考等时间性较强的任务时,第1页共15页必须事先请假,事后补请无效,否则以旷工论处(极特殊的偶发因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