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工作基本管理制度4、对于上课出勤率低的班级,由辅导员挂班,学工科长、主管领导监督,并且由辅导员、学工科长召开学风主题班会
每月出勤率较低的班级取消优秀班级的评选资格,相应减少评先评优,发展党员名额
二、早检管理1、凡是早检缺勤1-3次的,由辅导员进行思想教育2、早检无故缺勤一次按旷课一学时记,对于超过9学时以上的,按《宜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八条进行严格处理
3、对于早检缺勤率高的班级,由辅导员挂班,学工科长、主管领导监督,并且由辅导员、学工科长召开学风主题班会
每月缺勤率高的班级取消优秀班级的评选资格,相应减少评先评优,发展党员名额
三、宿舍管理1、由学生会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总结汇报,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初犯者由辅导员进行思想教育
2、一学期无正当理由晚归一次的,给予批评教育;晚归两次的,给予通报批评;晚归三次以上的(含三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凡是宿舍留宿异性或者在异性宿舍留宿者,不遵守宿舍公共秩序者,在宿舍打架闹事者,视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
4、各年级辅导员对经常晚归、未归的同学,进行监督,每周不定期检查
对严重者则通知其家人,进行双方面教育
5、对经常出现有学生违纪宿舍,其相应班级取消优秀班级的评选资格,评先评优,发展党员名额应相应减少
6、凡在院、校规定自习时间内在寝室进行娱乐活动者(如打电脑游戏、打扑克牌等),先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如有再出现者,则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予以相应处分
四、请假制度1、确需请事假者,应当写出书面申请或者相关证明材料;请病假的,应当持有校医务所或者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事先没有证明的,须在事后若干天内向相关负责人或部门出示主证明以核实;请公假的,应当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第1页共2页关单位证明材料
2、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一周以内(含一周),由辅导员审核,学工科长批准;一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