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信用社转型升级为农商行后可持续进展的思考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年以来,国内金融领域全面放开,各大商业银行在县市区设立分支机构,邮政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应运而生,农村信用社原有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支农服务、队伍建设等运行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进展的需要,转型升级为农商行势在必行。1、信用社转型升级为农商行,改变法人治理结构是根本。从形式上看,农村信用社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理论,建立了“三会一层”管理框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一是按《章程》规定,社员代表大会上是信用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但是,其社员代表的产生并非按一定的程序选举产生,基本是各信用社主任选择的有一定业务往来、关系比较要好的企业负责人。这些社员代表大都对信用社的业务经营知之甚少,对社员代表大会上需审议、表决的重大事项也只是举举手而已,发挥不了真正的作用,社员代表大会只是流于形式。二是理事会作为社员代表大会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也未起到真正的作用。首先理事长的产生是由省联社提名指定,理事的产生由内部人指定后,再提交社员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并非真正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次信用社的外部理事大多有自己的职业,对信用社的关注程度少,同时缺乏相关的金融、法律知识和信用社的业务经营知识,理事会一年四次的例会很多时候难以全勤,出席的外部理事也很难正确评价经营层的经营情况,一定程度影响了理事会决策的正确性;再次大多信用社根据治理结构,在理事会下设了理事会办公室、风险控制和关联交易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但实际工作中,三个委员会的职能基本由信用社的风险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和审计稽核部替代,有些信用社的委员会几年不集中开会,形同虚设。而理事会办公室作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大多信用社也只是配备一至两人,日常工作主要负责筹备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其他时间则更多地从事杂七杂八地琐事,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是信用社监事会的制衡和监督作用没有真正体现,实际工作中一般由内部的审计稽核部门开展审计检查工作,监事会名不副实,其监督作用明显削弱。2、信用社转型升级为农商行,转变经营管理模式是关键。一是经营管理水平的科学性。在信用社管理模式方面,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行改制的企业基本沿用工厂制的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庞大,运转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决策层与执行层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