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维修水处理器的请示 皋客字[2011]02 号 关于申请解决客车站设施维修 资金的请示 县运管所: XX 县区客车站(三级),新建成立于 2004 年。由自筹贷款(308 万元)和省、市交通厅(局)补助(227 万元)建设。是皋兰地区唯一公用型客运站,坐落于国道 109 线与县城环城路的交汇处。作为 XX 市公路主枢纽的一个分站场,皋兰客车站在XX 市乃至全省公路运输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根本改善了县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条件,规范了客运市场秩序,为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进站营运客车少(100 辆)、运营收入低(50 万元/年)、管理服务费支出大(65 万元年),加之建设期债务(410 万元)负担,车站对安全等基础设施的维修建设投入严重不足,管理中的“预防控制”和“监督控制”一度弱化;2006 年省运管局确定的“汽车客运站安全门检系统”项目建设,因无力投资而至今未能付诸实施;智能化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需要整体维修、改造或更换;主体楼整幢外墙面脱落面积达 50% 以上;院内停车、发班区域地坪严重破损需要整体修缮。为确保车站更好的开展社会客运服务与管理,亟须对上述设施进行维修,通过筹集维修资金,现缺口还需 40 万元,特请求贵所提请省、市运管部门充分考虑车站实际困难,帮助解决场站设施维修资金为盼。 特此请示。 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二